由于這段時間接連查扣大陸漁船,需要出動無人機和紅外線對付大陸漁船。據臺媒報道,民進黨“立委”賴瑞隆12日稱,大陸漁船長年來頻“侵入”臺灣經濟海域“越界捕魚”,應“重罰嚇阻”。臺“海洋巡防署署長”李仲威則回應稱,“會檢討加重罰則,并積極布建紅外線熱顯像儀及無人機”,若臺行政部門核定計劃,最快年底完成采購。
圖為大陸漁船“浙玉漁11688”被臺“海巡隊”押回臺灣。(圖片來源:臺媒資料圖)
臺“立法院內政委員會”12日處理臺“海巡署”預算解凍案,臺“海洋巡防署署長”李仲威備詢。民進黨“立委”賴瑞隆質詢稱,大陸漁船數量高達106萬艘,占全世界總量4分之1,很多大陸漁船“越界捕魚”,更聲稱“臺方扣留的很少,作法、裁罰是否過于軟弱”。
李仲威則回應表示,“大陸漁船數量驚人”,對于“越界捕撈”的漁船,現行做法是只要拘留都有30天以上,裁罰后才釋放,臺“海巡署”采取超前部署,有“越界”未作業(yè)者驅離,越界有作業(yè)者則登船檢查后扣留,交由業(yè)管機關裁罰。
賴瑞隆又質疑,臺法律授權對越界漁船最高可裁罰1000萬元(新臺幣,下同),但最近裁罰平均每艘才100萬元,越界漁船在烏魚季時容易回本,“裁罰過輕”。賴瑞隆稱,“大陸漁船看‘海巡署’軟弱,就會不斷測試臺方底線。”李仲威對此回應,“會檢討是否加重罰則”。
對于臺“海巡署”現行護漁有何科技及設施,李仲威稱,現有雷達僅可看到光點,但無法判斷船只類型,“正積極布建紅外線熱顯像儀作目標視測,并布署無人機取得影像回傳”,目前已將計劃送臺行政部門審查,若計劃通過、預算到位,最快今年底完成預先采購作業(yè)。
近日,臺“海巡署”接連查扣大陸漁船。3月21日,臺灣高雄地檢署與“海巡署”動員77人及1艦4艇執(zhí)行“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”,查扣香港籍漁船“臺沙2288”號,將20名大陸籍漁民連船帶回高雄港偵辦。3月31日凌晨,臺“海巡署”海洋巡防總局基隆海巡隊巡防艇又在彭佳嶼東北方22.4海里處海域,查扣大陸鐵殼船“浙玉漁11007號”,將船上10人帶返基隆港偵辦。
對于臺方查扣大陸漁船,國臺辦發(fā)言人馬曉光曾在3月29日的例行新聞發(fā)布會上表示,關于臺灣方面抓捕扣押一艘香港籍漁船以及船上大陸漁民的事情,事件發(fā)生后,海協(xié)會立即與臺灣有關民間組織聯(lián)系,了解情況,表達關切,進行交涉,并委托臺灣有關民間組織看望了滯留在臺灣的大陸船員。臺灣有關方面應該尊重兩岸包括港澳地區(qū)在內的漁民長期在傳統(tǒng)漁區(qū)作業(yè)的事實,停止以這種粗暴的方式來對待他們,保證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,盡速放人放船。